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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宫春 * 惜梅、再谈免俗与写作
汉宫春 * 惜梅
细雨霏霏,正烟笼紫陌,雾锁横江。
残花楚楚,迎风拼却余芳。
轻盈归去,萼红无语梦留香。
空叹息、无边春色,清疏玉影凄凉。
一世铮铮傲骨,更披霜卧雪,自赏何妨。
徒添万般恨远,触景神伤。
香消魂断,又谁怜,零落尘乡。
相别后、欢情难寄,为伊郁结愁肠。
再谈免俗与写作
我记得有位一直在网上发表作品的朋友和我说他发表作品并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表现自己,而是为了交流,为了文学在他眼中那种永衡的纯洁和宁静,以至于至今他都没在报章杂志上发表过一篇作品。我细看过他的诗歌、散文,虽说谈不上一个“好”字,但也不是平庸之辈,换句话说他表达了自己心灵深处最真挚的东西。我不禁想起了康德给什么是美下的定义:“美即是一种无功利的愉悦。”那他的作品无疑正中了下怀。我有点崇拜他了,在物欲横飞的这个世界中,一个人能如此坦然地面对文学社会化,文学大众化的大环境的确有些不容易。哪个写手不想发表自己的作品?哪个写手不想出书?哪个作家不想成名?此前,我刚写了一篇《免俗》的短文,本以为仅限于那些理论和经书,再无瓜葛,不想今日说起写作又得沾亲带故起来,试问天下的写作人、文人、作家们谁能免俗?
先说“写”字。每天围着三尺高的写字台混文字的人,多半要耐得住寂寞。人一多了就心存杂念,自然是写不好东西。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一个人住寝室的时候几乎天天在那里写东西,写到后来自己都懒得用主、谓、宾等等句子的格式了。因为写作虽然苦闷但是它是解放思想,释放自我的一种方式。有人说是苦到不如说是苦中作乐,古往今来没有一个成了名的大作家、大文人说自己的生活真是苦不堪言,最多是牢骚满腹,唠叨着文章卖不了好的价钱,穷得自己都抽劣质的香烟等等。真要说起写作来,他们不免个个自豪。天下之大,自古中国多是欣赏文人雅士。商人?哼,不就是多了几张臭钱嘛。连造词的人都偏褊着写作人,什么“文人墨客”、“书香门弟”、“鸿儒”……而商人出现的最多的就是“奸商”、“无奸不成商”、“唯利是图”……可见一斑。另一说,写作很苦,苦在身上。且看路遥好烟死在了写好长篇《平凡的世界》没多久,三毛自杀一时是因为找不到自我,等等。怎么听都觉得挺吓人的,但早就说过了,人之所以不觉得死即是苦,是因为死在宗教理念看即作往生,是解脱的意思。佛说:六道众生之往生,死并非最终的结局,而是人超我实现的一种方式,一词作超脱,是免俗的初始。如同马斯洛理论所以说的一样,这个终点仅仅是作为人的终点,而不是其思想的终点。所以说“写作”是个苦字,也未必竟然。我们常常从写作中感到了一种愉悦。正如我在开头所讲的那个朋友一样,愉悦是一种美,一种写作文字所追求的美。
再说“欲”字。网站的编辑小舞写了篇《调侃写作》的文章,在文中他举了卫慧和铁凝两个例子,说她们是挑逗、身体刺激,即用下身写作的典型。细想来颇感不足,下身写作只是一种手段,正如男性作家们喜欢写畸恋小说一样,从纳博科夫的《罗丽塔》(一译《一束梨花压海棠》)到劳伦斯的《查莱特夫人的情人》,甚至于在现实生活中六十高龄的著名作家、文豪歌德向一个十几岁的姑娘示爱,无处不表现出弗洛伊德向我的们阐明的爱欲论。只是作家们用自己的手法加以展现罢了。在细读卫慧的《上海宝贝》的时候,我就在思考其写作的用意,如同周汝昌先生剖析《红楼梦》一样,一个是“金玉良缘”,一个是“欲火焚身”,之后有如泛起的水波,变得很平静,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这种小说的手法一时间成了众人仿效的对象,情趣自然是减了半的。而后思考的是写作的精神,怕是卫慧的用意并不在那几段性描写上,每当读起段首的名言,我就在琢磨她想说明什么。对,那是城市的喧嚣和女人对性的思考。有时候,女人不需要为了爱而性,推倒的是一种结论,推倒的是几千年来人们给女人性的定义。当然也不乏有赚钱的成份,一本具有身体部位吸引力的书远比一本平平凡凡的书来得引人注目。我很能理解当池莉的那本《有了快感你就喊》放上书店货架的时候,对于并不喜欢深刻解析思想的人来说远比莎士比亚,毛选来得卖座。原因很简单,性是人类最基本的审美情趣。正如小舞所说的,为了能混上几盒烟钱,混点饭钱,作家也好,文人也罢,难免汇聚沾上一个“俗”字。注意,我这个引号包含了引号的两种不同意义。毕竟这个社会像阮藉、嵇康这样的人已经绝迹了。
三说“阅”字。这完全是一种和写作相背的东西。汲取其他作品之长是写作的一大根本。如同有人喜欢把写作比喻成女人生孩子,那么阅读即是做月子。其实也难免一个“俗”字。怎么说呢,举例子来说吧。当你听到某人因为某一个问题说出许多名人的名言,以及名人书中所说的东西,而你却一时想不起来,那时是不是会觉得有种自卑感?怎么我没看过这些东西呢?写作作为阅读的延续,根本就是一种炫耀。炫耀自己的博学,把道理一套套地摆给人听,把故事一个个讲给人听,而别人却一时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写作的人往往会得意地说,我会观察生活,而你会吗?你只会忽视身边的一切,俗得只剩一个“钱”字。但这点恰恰自己也在一个“俗”字当中。当初“二余”之争,不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文人、作家的俗怕都俗出个味儿来,连看了哪些书,听了哪些报告都会炫耀起来。事实上这种自大某些程度上说是一种自卑。因为除了摆道理,怕也难成别的事儿。所以我不得不承认我也是个大俗人,大凡喜欢写作的喜欢得到别人赞同的人都是大俗人。
我说俗人并非对俗人有某种蔑视,相反却为正常现象,那伯夷、叔齐自是清高之人,但终因为不从西周的统治而饿死在山上。其心可怜,其行可悲。凡为一“俗”字而自命清高的人,多如此下场,想来那久居于竹林的嵇康,死之前弹奏着《广陵散》,到是悟出了人生的真谛。遍是唱道:“凌扶摇兮憩瀛洲。要列子兮为好仇。餐沆瀣兮带朝霞。眇翩翩兮薄天游。齐万物兮超自得。委性命兮任去留。 ”写作只是心灵的净土,人性的天堂;却不是世间所谓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之言。只是借这份清高的心,写世间百态,洞悉五洲奇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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