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效力范围通常包括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生效前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
1. **生效时间** :
- **公布之日起生效** :法律公布后即刻生效。
- **公布后一段时间生效** :法律在公布后经过一定期限再生效。
2. **失效时间** :
- **立法机关宣布失效** :通过法律条文或专门文件宣布某些法律失效。
- **自然失效** :新法代替旧法或立法时的特殊条件消失导致旧法失效。
3. **溯及力** :
- **从旧兼从轻原则** :原则上适用旧法,但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刑较轻,则适用新法。
- **已决案件效力** :刑法施行前依照当时法律已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具体到中国的刑法,例如1979年的刑法自1980年1月1日起生效,1997年的新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时间效力问题可能因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国家法律体系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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